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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清華大學

     

    文化與藝術產經學分學程

     

     

     

    Culture and Art Business Management Program,

    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

     

     

  • 最新公告

    本學程因合校之後教務調整之故,自105學年第二學期起停止受理登記修讀。

    已登記修讀之學生,仍可繼續完成學程修習。

  • 學程簡介

    國立清華大學「文化與藝術產經學分學程」(原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文化與藝術產經學分學程」),以藝術與設計學系課程為基礎,並採取跨學門、跨系所的課程安排,強化實用型課程,包括「策展評論」、「文化行政」、「藝術經紀」等三大領域,培養專業藝術工作者。

     

    本學程課程兼具理論型課程、業師講授的實務型課程,並規劃專業藝術機構實習。修畢20學分即可獲得學程證書。

    三大領域未來就業方向:

    • 策展評論 ——策展人、會展規劃師、藝術指導、藝術總監、藝評、藝術媒體記者、媒體採訪編輯、媒體美術編輯...
    • 文化行政 ——非營利機構(公部門、文化中心、基金會、美術館、博物館等)藝術行政人員、文化研究者、文化政策研究...
    • 藝術經紀 ——畫廊負責人、畫廊行政、藝術拍賣公司、拍賣項目專家、藝術經理人、藝術鑑定人員、藝術收藏顧問、藝術投資諮詢、藝術工作室營運、藝術行銷、藝術活動宣傳企劃、設計助理...
  • 文化與藝術產經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第一條   為加強學生文化與藝術產業知能,做為日後從事相關工作或研究之基礎,特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第一條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課程科目表及應修學分數詳見以下附表。「核心課程」共8學分為必修學分,其餘「策展評論領域」、「文化行政領域」、「藝術經理領域」三領域課程皆為選修,學生需於各領域至少修習一門課。依照必修與選修之規定,修滿20學分發給學程證明。

     

    第三條   修讀資格:凡本校學生均可修習(含大學部及研究生,惟研究生之學分不併入畢業學分計算)。

     

    第四條   人數限制:本學程之課程選課人數上下限依教務處規定辦理。

     

    第五條   上述科目之增刪需經本系課程發展委員會、院課程發展委員會及本校課程會議決議通過。

     

    第六條   申請及核可程序:

    一、 於每學年度下學期,依學校規定時程,填寫選修「文化與藝術產經學分學程申請表」(如附表一),親至藝術與設計學系辦理。

    二、 本系於每學年學分學程申請規定時間結束後,進行審理申請本學程的學生資格,並於一週內公布錄取名單。

    三、 藝術與設計學系學生修讀本學程,課程科目與系規定相同者,可重複計算系選修之學分。

    四、 學生可抵免與本學程課程科目名稱相同之學分。

     

    第七條   修滿學分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歷年成績單,向本系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如附表二);經系主任審核後,簽請教務長、校長同意後核發。

     

    第八條   本辦法經系課程發展委員會議、系務會議通過,送院、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附表一:學程申請表

  • 附表二:認證申請表

  • 下載課程科目表

    課程科目表

    課程分四部分,包括:
    1. 核心課程 (必修,共8學分)
    2. 策展評論領域
    3. 文化行政領域
    4. 藝術經理領域

    「藝術產業實習」修課說明

    * 學生需完成160小時之機構實習

    * 限三年級以上修課
    * 已修畢本學程學分數較高者優先選課

     

    (105學年暑期修課者,實習有效時間為2016年7月1日起至10月30日止)

  • 105學年 第2學期 開設課程

    必修

    藝術產業實習   授課教師:張晴文

    台灣美術史  授課教師:張晴文

    當代藝術  授課教師:張晴文

    選修

    文化創意產業與設計   授課教師:林駿嵐

    美學  授課教師:高榮禧

    藝術評論   授課教師:余季音

    藝術行銷學   授課教師:林駿嵐

  • 師資陣容

    103學年—105學年 授課教師

    謝鴻均

     

    藝設系專任教授

    * 美國紐約大學 教育學院 藝術創作博士

    * 藝術家

     

    專長領域:藝術創作、女性藝術研究、當代藝術研究

     

    高榮禧

     

    藝設系專任副教授

    * 法國巴黎大學索爾邦大學藝術史博士

    * 藝評人

     

    專長領域:美學、藝術治療、中國藝術史、藝術評論

     

    吳宇棠

     

    藝設系專任副教授

    * 輔仁大學比較文學研究所博士

    * 藝術家

     

    專長領域:藝術創作(油畫、水彩)、藝術評論、當代藝術研究

     

    梁莉苓

     

    藝設系專任助理教授

    * 國立台南藝術大學創作與理論研究所博士

    * 藝術家

     

    專長領域:藝術創作(素材與造形、紀錄片創作、複合媒材創作、繪畫—圖像與構成)

     

    張晴文

     

    藝設系專任助理教授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博士

    * 策展人、藝評人

    * 《藝術家》雜誌執行主編(2004-2010)

     

    專長領域:台灣美術史、當代藝術研究、文化政策研究、策展、藝術評論、藝術媒體實務

     

    余季音

     

    藝設系專任助理教授

    *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 藝術與藝術教育博士

     

    專長領域: 當代設計思潮研究、學術寫作、藝術評論、研究方法

    高登第

     

    心諮系專任教授

    * 國立中央大學管理博士

    * 法務部專家資料庫諮詢顧問

    * 新竹縣政府、彰化縣政府外審委員

    * 科技部管二學門研究案初審委員

     

    專長領域:工商心理(消費心理)、品牌管理、廣告心理、組織行為、行為決策

     

    榮芳杰

     

    環文系專任助理教授

    *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博士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專任副研究員(2009-2012)

    * 財團法人古都保存再生文教基金會兼任研究員(2004)

     

    專長領域:文化資產管理、文化行政與政策、世界遺產

     

    張正霖

     

    藝設系兼任助理教授

    * 阿姆斯特丹大學藝術史博士候選人、東海大學社會學博士

    * 荷蘭萊頓大學(Universiteit Leiden)文化領域研究所博士後研究

    * 國立台灣美術館展覽組研究員

    * 策展人、藝評人

     

    專長領域:藝術社會學、文化研究、華人當代藝術、文化行政與藝術管理

     

    廖凰玎

     

    藝設系兼任講師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藝術管理與政策政策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 社團法人臺灣文化法學會秘書長

    * 執業律師

     

    專長領域:文化政策與法規

    林駿嵐

     

    藝設系兼任講師

    *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藝術教育與創作碩士班藝術學碩士

    * 早睡早起多媒體事業有限公司創意總監

    * 姬璃鷗手創食研館企劃總監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兼任教師(2009-)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兼任教師 (2015-)

    *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藝術與設計學系兼任講師(2014-)

    * 元智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兼任助理教授(2012-2016)

     

    專長領域:文化創意產業、藝術行銷學、世界設計史

     

    陳明鴻

     

    藝設系兼任講師

    * 國立交通大學 應用藝術研究所碩士

     

    專長領域:視覺傳達設計、展示設計

     

  • 相關連結

    相關連結 & 產學合作單位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藝術設計學系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藝術與設計學系

    教育部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視覺藝術協會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
    竹師藝術空間
    財團法人智邦藝術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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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邦藝術基金會
    好思當代
    都市藝術工作室
    金車文藝中心
    胡氏藝術
    双方藝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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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山藝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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